我同学和别人打架了,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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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3-01 12:05:42
>>>>>>>>提问我们学校初2的一个学生(称其甲),按老师的要求来查抄作业。在我们班(高2)收掉2本本子(老师并未允许其没收本子)后离开。我班一同学(称其乙)追上前与其理论,在理论过程中发生争吵。然后我同学乙推了初2的甲一下,甲就直接向乙面部打了一拳,致使打架。然后高1的一同学(丙)拉开2人,并到教导处报告。次日,甲声称其眼睛被乙打坏(事发当日并未提出,而且没有人证),并购买新的一付650元眼镜要求甲赔偿全款(提供发票)。并在乙以及学校并未同意的情况去医院进行检查,并无任何伤。但甲要求乙报销所有检查费用共500多元。请问,我同学需要进行赔偿么?如果要的话该如何赔?
谢谢大家!但我需要相关的法律条例,请问有吗?
休 闲 居 编 辑
>>>>>>>>休闲养生网回答:1、16周岁以上为完全民事能力人。
2、初二应该不满16周岁(除非留级)
3、就本案来看完全可以不赔偿。原因如下:
A、甲为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最重要的是:没有证据(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证明乙的损害和甲有关
C、甲到医院检查是个人行为,乙不必承担检查费用
日后的走向就是:学校组织调节,调解不成各自按照民事诉讼起诉,但是就目前的情况看,法院不会受理,所以:不了了之!
补充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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