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岁半小孩因肺炎在一个月内照了三次胸片,一次CT。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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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0-19 12:55:06
>>>>>>>>提问主要想咨询照胸片后辐射的危害性,能否有补救措施减少危害?
>>>>>>>>休闲养生网回答:
你好!首先祝你孩子身体健康!我来和你谈谈关于医用“X射线”的问题。
北京每年约有350人可能因照射X光诱发癌症、白血病或其他遗传性疾病。昨天,北京市疾控中心放射卫生防护所主任杜国生告诉笔者,拍胸片、做CT等X线检查对人体有损伤,射线照得越多,致癌的危险性越大。医生应对受检者进行必要的防护。遗憾的是,这一规定在我国大小医院里很少有人执行,病人更对此毫不知情。
1)病人:防护意识几乎没有
笔者在北京宣武医院放射科的走廊宣传栏上,看见“受检查者的邻近照射野非检查敏感部位应有适当防护”的文字描述。但是,刚从放射室里出来的张大爷却告诉笔者:“就穿这一身衣服,医生没给我任何东西。”“你知道,X光对身体有伤害吗?”笔者问。“没关系,拍片时间短,就一次,光线少,没事。”张大爷满不在乎地说。休 闲 居 编 辑
而笔者在北大人民医院却遇到了一位做胸透检查的老先生说,他要求护士给他做防护时,护士很不情愿地给了他一件像胶皮的黑色防护围裙。但笔者在同仁医院、友谊医院、天坛医院、积水潭医院等几家京城三甲医院采访中发现,几乎所有的患者都不知道要做防护的常识和相关规定。
2)卫生监督所:拍胸片时应保护性腺
据北京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娄云介绍,X线诊断检查包括拍X光、胸透、CT、CR、DR片等检查,对病人来说都是一种有害检查。但出于病情需要的考虑,只有经过X线检查才能确诊时,医生应该说服病人选择X线检查。同时要告诉病人X光对人体的损害以及如何正确防护。一般情况下,一台X光机器都配有一套铅制的帽子、围脖、围裙,应该保护非检查部位的性腺、甲状腺、乳腺等器官。拍胸片时,查体者应在下腹部围上围裙保护性腺。而照射胃肠部时,就无法防护了。
3)医院:不做防护另有隐情
北京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娄云告诉笔者,她曾对医院这种违规行为向个别医院领导提出过质疑,但院长们向她大倒苦水。说很多病人不愿意使用非一次性防护服,但如果医院在防护服里面套上一层一次性衣服,成本就会上升。且卫生局并没下文对此项目收费,而增加一次性用品费则全由医院承担。特别是门诊量大的时候,医生根本顾不上跟病人解释防护知识,对防护服进行紫外线消毒。
4)业内:新法规使医生责任淡化
娄云说,1993年卫生部出台的《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及影像质量保证管理规定》中,用7个条款严格限制了X线诊断的使用范围,详细规定了青少年、从业人员的X光照射次数,受检者、陪检者的防护措施,以及医生未为受检者采取防护措施所要承担的责任等。可2002年,《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取代了《规定》,只用一句话替代了这7条。不少辐射防护和放射学专家都认为此管理办法不仅大大淡化了医生对受检者的防护意识,而且也让防护措施缺少了可操作性。
北京市疾控中心放射卫生防护所主任杜国生说,10多年前有一位外籍小孩儿在北京某医院就诊,当医生准备给他拍胸片时,他告诉医生,不拍了。因为在他们国家是要给病人围上铅围裙的。
而扭转这一错误行为的关键是医院对病人的宣传力度。
5)建议:患者要学会自我防护
据介绍,只要时间相隔较长,每年2次常规体检中的“胸透”不会损伤健康。为慎重起见,卫生部门建议,中小学生的常规体检周期要尽量拉长,最好取消“胸透”项目。
1. 体检者不要到放射机房里去排队,放射房1次只能进1人,并注意随时关门。
2. 孕妇和幼儿不要主动要求进行X射线检查,万不得已时请做好防护。
3. 监督部门提示,射线检查之前,病人有权索要防护用品,并在医护人员指导下佩戴。否则,可以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投诉。
6)新闻链接:
卫生部于2002年颁发的《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要求:医务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诊断、治疗时,应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应当进行屏蔽防护。尤其是对孕妇和幼儿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事先告知对健康的影响。通常,医生应根据查体者被查的部位而佩戴铅制的帽子、围脖或围裙。
以上回答如果满意,请不要辜负我的一片好意,及时采纳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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