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准备怀孕前可不可以照B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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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8-19 03: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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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照了,又会有什么效果?休 闲 居 编 辑
>>>>>>>>休闲养生网回答:整个孕期需做几次B超
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并非是绝对的,需视孕妇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讲,至少得做三次B超。
1、第一次检查时间是在孕18-20周,此时可确定怀的是单胎还是多胎,并可测量胎儿头围等。因为这一阶段胎儿B超多项指标误差较小,便于核对孕龄。
2、第二次检查时间安排在孕28-30周。此时做B超目的是了解胎儿发育情况,是否有体表畸形,还能对胎儿的位置及羊水量有进一步的了解。
3、最后一次是在孕37-40周,此时做B超检查的目的是确定胎位、胎儿大小、胎盘成熟程度,有无脐带缠颈等,进行临产前的最后评估。
误区:B超检查多多益善
有些孕妇说,既然B超很安全,对母婴无不良影响,那么多做几次检查又何妨?其实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产科医师也主张孕妇不要过多做B超。澳大利亚有位名叫劳伦斯的产科教授指出:利用B超对孕妇作定期检查,不利于胎儿的健康生长。他将在怀孕期间做过五次以上B超检查的孕妇与已经做过三次B超检查的孕妇作了比较后发现,前者对胎儿生长发育的不利影响是后者的两倍。过多B超检查对胎儿不利的原因,是因为超声波可造成大脑一时性的抑制,同时还能抑制女胎的卵巢发育。劳伦斯教授调查了2800名孕妇后证实,多次B超检查并不影响孕妇的健康,但是,至少有三分之一的胎儿,生长发育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抑制。
B超检查时间不宜过早
一般认为,怀孕18周以内的孕妇最好不做B超,尤其是在怀孕早期(特殊情况例外,例如对怀孕早期阴道见红者,需作B超检查以确定胚胎是否存活,能否继续妊娠,有无异常妊娠或葡萄胎等)。因为孕2个月内若过多做B超,可使胚胎细胞分裂与人脑成形受到影响。孕4个月时,骨骼开始发育;5个月时,胎心发育还不完善;6个月时,所有脏器发育均不完善。过多做B超,会抑制胎儿生长发育,发生畸胎或死胎。当时若是怀疑有畸胎者,则属例外。
B超检查时间,一般是在孕5-6个月以后,因为超声波对胎龄越大的胎儿影响越小。对孕妇来讲,整个孕期需要作几次B超,则需听从医生意见就可以了,不必有过多的顾虑。
为监测胎儿的生长发育,降低畸形儿和有缺陷儿的出生率,孕期B超检查是很必要的。但有不少孕妇对做B超检查的安全性心存恐惧,且对怎样合理B超检查有很多疑问,那么,孕期该做几次B超检查呢?
1)首先,孕早期(特别孕8周前)是胎儿各器官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容易导致胎儿畸形的重要阶段,通常是不需要B超检查的。除非对下列情况:
1. 阴道流血及腹痛者,需排除异常妊娠,如宫外孕、葡萄胎、稽留流产。
2. 孕前或早孕时有盆腔包块或子宫肌瘤的病人。需要B超检查协助诊断,为今后的治疗提供依据。
3. 停经时间不清,根据症状、体征难正确估计孕周者。一般放在孕10--13周检查较为合适。
2)孕中、晚期胎儿各器官已经形成,B超检查还是相对比较安全的。从孕20周起就应定期进行B超检查:
1. 孕20周左右观察胎头、脊柱、心脏、肺、胃肠、双肾、膀胱、外生殖器、四肢,此时,胎儿四肢舒展,是四肢等大的畸形检查的最佳时期。
2. 孕24--32周重点观察胎儿鼻唇部、心脏。可发现鼻唇部、心脏的畸形情况。
3. 足月妊娠(孕37--41周)注重胎位、脐带、羊水、胎盘分期、估计胎儿大小,通过脐血流了解胎儿安危。
3)此外,有下列高危因素的孕妇更有必要在24--28周进行胎儿超声心动检查:
1. 有先天性心脏病史者。
2. 母体患糖尿病、结缔组织疾病。
3. 妊娠期母体接触过特殊药物或受到感染。
4. 母体酒精中毒。
5. 高龄孕妇既不正常孕产史。
6. 胎儿心律失常、胎儿水肿、染色体异常。
一般情况下孕期需做3--4次B超检查就足够了,但如果孕期出现腹痛,阴道流血,胎动频繁,减少等异常及胎位不清,还需根据医生检查情况酌情B超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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