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服务存在“三大”安全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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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23:41:14
药品、医疗服务消费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如果医疗服务质量不到位、药品质量不合格,将直接损害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从太原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指挥中心受理医疗服务及药品方面申诉情况看,医药服务目前主要存在“三大”安全陷阱:
一些性病门诊、医院的肆意宰客、延误治疗。不少消费者反映,一些性病医疗机构通过广告诱惑消费者,利用其怕羞心理,虚报病情,夸大症状,重复收费,黑心“宰客”,特别是一些医疗机构根本不具备开展性病治疗的资质,致使消费者延误治疗。休 闲 居 编 辑
医疗服务和药品虚假广告泛滥,诱发不安全消费。主要形式是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保证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内容;或称能包治癌症、牛皮癣等各种疑难杂症;或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形象做宣传;还有的自称“药到病除”、“一盒见效”、“填补某项空白”等,打着科学的幌子推销药品。
药品说明书说不明,缺少安全警示性内容。有的说明书把按规定或按惯例应该分项标明的内容笼统、集中地写在一起,如药品说明书中把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禁忌统统写在“注意”项目中,往往容易被消费者忽略或造成遗漏;有的是安全警示内容模糊;还有一部分说明书对人身安全标准的内容标注不详细,警示内容不够具体,如只写“有毒,请慎用”等很抽象的文字,对安全使用起不到警示作用。
为此,太原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指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药品、接受医疗服务时应注意安全、健康消费;求医治病要到信誉好、正规的医院检查看病;要认真查看说明书,注意禁忌事项,吃明白药;要在医生指导下对症用药;要检查药品有效期,观察药品质量,谨防假劣药品;要索取购药凭证,作为消费证明和维权证据。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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