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医药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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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11:42:15
从5月10日召开的海口市整顿医疗药品市场秩序动员会上获悉,即日起,
海口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医疗药品市场秩序整顿,并建立长效机制狠抓医药市场休 闲 居 编 辑
管理,严格执行医疗药品市场新的准入标准,凡是不符合准入标准的一律收回《
执业许可证》,达到准入标准的,允许其参加下一轮经营权的招投标竞争。
海口市卫生局局长张梦恩介绍说,医疗机构新的准入标准在注册资金、经营
面积和个体诊所的从业人员方面的要求比原来要高。
据了解,海口到目前已经完成对391家诊所的调查摸底登记工作,其中基
本符合条件的诊所只有149家,仅占38%。有关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在海口
注册的2219名执业医师中(包括执业助理),有354人持的是外省的医师
资格证,分别来自28个省市。为避免假医生鱼目混珠,海口市卫生局将给每个
省市发函进行确认,把假医生从中彻底地揪出来。
据了解,海口市将全面清理整顿医药机构、药品零售商店、虚假医疗药品广
告,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整顿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承包、转包行为,打击非法
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行为,对无证药店将坚决取缔,并把实现“两个80%”作为
目标,即将社会医疗机构和药店的数量分别压缩80%,保留20%,从而解决
医疗机构和药店过多过乱过滥的问题。
整顿中,海口市将严格市场准入标准,对医疗机构执行的准入标准为:注册
资金标准,要求设置医院注册资金至少在300万元以上,设置综合门诊部至少
在100万元以上,设置专科门诊至少在80万元以上,设置个体诊所至少在2
0万元以上;经营场所标准,如设置个体诊所业务用房面积至少在40平方米以
上;从业人员标准,如设置医院、门诊部必须配备至少一名副主任医师,个体诊
所的法人必须具备主治医师职称,职称证书必须经海南省职称办核实。而对药品
机构也将执行关于从业人员、经营场所等方面的准入标准。
海口将逐步建立起有效的监控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属地管理”,明
确各相关部门责任,以消除政出多门、监管“缺位”的状况。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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