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药监局开展五项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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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1-01 19:39:54
针对山西省药品市场混乱,假劣药品泛滥的现状,山西省药监局近日将展开五项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的重点对象是县乡两级药品批发网点及零售药店和县级医院,厂矿、街道和院校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所、个体诊所。 这五项监督检查工作是: 过期失效药品的监督检查。对超过已确定有效期的药品立即封存,监督销毁。无有效期规定的药品,超过生产日期5年以上的要进行抽验,抽验不合格的予以封存,并监督销毁。在清查工作中发现销售、使用过期失效和污染、变质药品的,要依法严厉查处。 兽用药用作人用药品的监督检查。重点对改换包装、标签,将兽用药假冒人用药、兽用药生产企业非法生产人用药品、兽用药经营企业非法经营人用药品三种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监督检查和抽验。加强对生产、销售、使用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单位及中药材专业市场和集贸市场中药材进行监督检查和抽验,确保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督检查。依法对药品、医械广告进行审批,对媒体刊播的药品广告实行24小时监控,落实部分处方药停止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的规定和地方标准的药品不得在重点媒体刊播广告的规定。 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重点打击生产、销售与标准、规定不相符的假劣医疗器械的违法、违规行为,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输液器等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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