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的道德拷问
作者:李俊慧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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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0-21 01: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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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 闲 居 编 辑
博客曾经造就了博客中国和中国博客等BSP们的辉煌。
如今,各大门户力推博客,博客一如曾经的电子邮件正向普及化迈进。
而随着博客的日渐普及,关于博客的道德是我们不能回避的问题,即博客们如何行使自己的博客自由以及如何保障他人的合法权益。而这方面的纠纷已经逐渐显现。
11月初,因为被某博客文章辱骂为“烂人”,南京一副教授将中国博客网送上了被告席。
而早在10月7日,新加坡首次对两名在博客中发表种族煽动性言论的年轻男子判刑。其中一人被判处一个月监禁,另一人被判处一天监禁,并被处以5000新元的罚款。
按照博客的原意,博客为网络日志,也就是网络环境下的个人日记。具有很大个人性。从这个角度看,博客的言论自由几乎是完全的自由。
尽管博客的本意是个人网络日志,但是,一方面,BSP们并不把博客圈定为个人网络日志,BSP们希望通过博客的耕耘获得赢利,另一方面,博客们又希望通过博客平台展示或宣泄个人的某些情绪。因此,某些博客又具有了公开和可查询的特性。
在博客兼具私人性与公开性的时候,对于博客言论的限制就必不可少了。目前,各BSP中,在发布博客时,都会有公开发布和非公开发布的选项。
对非公开发布的博客,即博客文章隐藏的,其言论自由是无限制的。他可以在自己的日记中漫骂、宣泄甚至写色情淫秽的内容,因为博客写手采取了保护措施,没有故意促使该博客的流传。
而如果在采取隐藏发表后,某含有违法内容的博客文章被博客网站管理员公开而致使该博客文章流传的话,那么,博客写手应该是没有责任。而博客网站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如果博客在发布时,选择了公开发布,那么博客就必须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即要遵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坚持九不“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如果博客网站删除不及时的,博客网站与博客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博客本身不违反发帖规则,现在不能删掉客户的帖子”。对副教授状告“名誉侵害”一案,中国博客网客服主管孙峰金如是表示。根据《决定》不得传播“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的规定,中国博客网显然是违法的。
论坛已经是互联网上最大的厕所。而博客也正有此发展趋势。BSP们和博客们应该好拷问下博客监管以及博客发表的道德底线。